林夕三百首
林夕的名字是与无数脍炙人口的歌词联系在一起的。今年下半年开始,他的新书、旧作接连推出,成为热门话题。Lily Lee在第一时间赴香港拜访林夕,在林夕的书房里,打开了这位华语流行歌坛第一词人的话匣子。
如果16年前的自己出现在眼前——“可惜我不能叫时光倒流杀人灭口,否认当时青涩的我。”林夕这样形容自己的惊骇。
他把这句话写入《曾经——林夕90前后》的前言里,这是他三本旧作的合集(《某月某日记》、《即兴演出》、《盛世边缘》),因为有太多“林夕迷”遍寻不获十多年前的旧版,于是皇冠出版社干脆重印,2006年香港书展上一露面,就被抢购一空。
和林夕说起有关书热卖的消息时,他坐在摆满了复杂茶具的长桌边,低着头专心斟茶,并没有露出惊喜的神色——或者是觉得理所当然,或者是因为他刚起床,还有些微微出神。那是下午三点的光景,阳光盛大,空气静谧,巨大的落地窗外是维多利亚港全景,可以望见海鸟盘旋来去,他转头眺望窗外银亮的云朵,“可惜这么漂亮的景色我都没什么机会欣赏,有时从书房到厨房时经过这里,心里不免感叹一下。”
林夕的阵地是那一方小而凌乱的书房,百叶窗拉到密不透光,三块紧挨在一起的巨大电脑屏幕,半包围式,仿佛一座隐密的堡垒。他习惯在那样的暗色调中写词,日日工作到清晨天光时分。演唱会上,每每有歌手感激地说“多谢林夕给我写了这么好的词”,他也不过在同样的暗色中欠一欠身。他们中包括王菲、张国荣、罗大佑、陈奕迅、黄耀明等等等等,两岸三地几乎最顶级的歌手。而香港乐坛最重要的奖项“叱咤填词人大奖”,林夕已经独揽了九届。
他只说:我是真的喜欢填词。
赋到沧桑句便工
填词,林夕几乎虔诚奉上所有心血力气,这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征途,漫长而坚忍。 “最佳填词人”奖拿到手软,真正让林夕紧张的只有一次:八十年代为Radias填《吸烟的女人》,那时他希望借比赛得奖赢得入行的机会,“当时坐在台下心里就默念,让路啦给我个机会啦,紧张到身体好似要爆”。
后来年年上台领奖,林夕亦不多语,朋友都奇怪他为何如此闪缩。“我不是怯场,舞台和镜头更是我熟悉的东西,我只是看透世情而已。”身外名放得越来越轻,他在乎的只是作品的反应,“我并不容易冲动,但是对自己作品的评价就有那么一点好胜,会按捺不住。”
九十年代后期,林夕为王菲、张国荣写的几张专辑让整个华语歌坛惊艳,于是后来的作品中出现平实的风格,立刻被批为退步或“灵气不再”。“有句话说,‘见山是山,见山不是山’,到最后‘见山还是山’。年纪越长,经历越多,越明白要做到简单平实有多么难。许多人批评我口语化的用词,我就偏用;而且我怀疑那些迷恋我从前漂亮文字的人,也并不真正理解我的作品。即使他们年长一些,感情经历再丰富一些,如果不长进,也不一定领略得到。我并不是刻意去发展浅白用词的路线,但整个音乐市场越来越年轻,我必须与他们保持同一种呼吸,才能给他们一些积极的影响。”
赋到沧桑句便工。太平盛世,花花世界,林夕仍希望做杜甫,可又嫌他闷。“应该说,我现在希望以入世的王维去写杜甫的题材。”说到这里他简直不胜自喜起来,“哎呀,这样好幸福啊。”
今年年底,林夕决定自己挑选词作,结集出版《林夕三百首》。他曾说,希望自己的作品可以进入文学正史。“挑选的唯一标准是自己不会觉得惭愧。我觉得最重要是看不出技巧,因为大巧若拙。”
三百首词,不加任何评注,纯粹的词集。“其实不管是否进入正史,我的词本身已经是很好的文学作品,这个我真的一点都不谦虚。所谓正史的殿堂,那是由许多人把控的,有利益的冲突、有偏见。对文学、对传统的观念是不可能存在MP3中的,我希望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作品,可以真正留下来。”
不爱书生名
旧文重拾,仿佛重回已经隐秘模糊在浩瀚文字里的过往。“那些青涩和敏感,或者现在不会再有,现在当然也成熟理性很多。我不会怀念过去,也不会后悔,因为没有那时的我,就没有现在的我。”
而不论过去与现在,林夕都常常被认为是一介书生:消瘦,不离眼镜,喜穿合身到不见一丝松懈的Jil Sander,对着镜头时又好似总是害羞姿态。 “可是我不喜欢书生啊,好像总是驼背的衰老头模样。如果书生是张国荣在《倩女幽魂》里那么漂亮,我就不介意。”他笑嘻嘻的,突然做一个夸张的挺胸抬头姿势,眼睛放光:“而且我还不老!”
他自己最中意的绰号,大概是“地产小王子”。“我的年龄称不上‘小王子’,可是我对地产的研究,比一般的经纪还厉害。”八十年代林夕已开始买房投资,如今练得火眼金睛一双,眼光一扫,已可以准确报出楼盘的层高和平米数字。他的嗜好之一是四处看房产,漂亮的、破落的一网打尽,只为了好奇。“我会去看小单位的窗子是怎么做的,什么收入的人住什么样的房子,香港政府搞房产的政策有多正确,地产商良心够不够。
” 林夕不爱书生的形,却有“家国天下”的心。他在香港商台任顾问11年,位居高层,每天看四份报纸,比较之间不同的新闻角度。再看年轻时候拍案而起的那些旧文,难免有些心虚:“如果过去有什么遗憾,就是只恨书看得不够,特别是哲学、历史或者政治那些更宏观的东西。其实那时的感慨,根本认识不多,对基本的背景和学养都没有一个了解。”
在《曾经》一书中白纸黑字,一一记录下的,还有他同所有还望不见将来形状的年轻人一样的迷茫、对着微小事物的感伤。那时的林夕还叫梁伟文,在港大念翻译系同时做助教,与所有学生惺惺相惜,闲暇时,用共同的爱好联络感情——搓麻将,如后来的天后王菲,也是他牌桌上对对碰的亲密战友。“没有书生去打麻将的,没有书生去炒股票的,没有书生那么关心政治和时世,没有书生在大机构里面做一个蛮高层的位置的。”
于是问他,如何定义自己?
“我是一个复杂的人。还有,健康很差。这是因果循环,熬了20年,结果就来了。就像《无间道》里讲的,‘出来混,迟早都要还’。”
这几年来,林夕饱受焦虑症困扰,公开自己的病情又公开演讲,鼓励香港人正视这类疾病,渐渐学会与肉体的痛苦和平相处。“我一点都不帅,我病得很厉害,我还是生活得很愉快,因为我觉得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目标,有自己的使命。”
七分理性,三分感性
正如演员常常与角色间被画上等号,林夕也常常被认为是他笔下脆弱而感伤的性情。他说不。
“我是七分理性、三分感性。如果不开心到一个程度,就会用理性去压倒它,我不会沉溺。我的个性很热情,对感情更加投入,爱起一个人来会很严重。”最严重的一次失恋,痛苦到他用最强大的意志力都无法支撑,“我没有办法在那个房子停留,我要在办公室停留到三更半夜才回去睡,因为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。”可还是继续吞安眠药入眠,继续上班,继续交稿。“我总说我真的不行了,可日子竟然也继续下去。
” 所谓生关死劫,步步惊心,也一一度过。唯一让他踌躇的,却是一千字的难关。“我曾经形容自己是‘比较气短的人’,写长一点的文章,就好似不够力气。”
早年他同时写七个专栏,见一杯茶也能写一番感叹,速度又极快,自己形容“如车衫(粤语,踩缝纫机的意思)般把稿纸移过去”。“可如果有人邀请我写专栏,我都会有一个奇怪的要求:只写四百字。以前手写稿纸的时候心里比较有数,400字一张,到了380字,那个尾巴就一定要出来。”后来换了苹果电脑,没有自动统计字数的功能,“我望着电脑就很迷惘,到底再写多少可以结束了呢?
” 林夕的大偶像是香港作家亦舒:从题材到人生态度深受其影响外,更敬佩她几十年如一日恪守准时交稿的原则。“我曾很诚恳地在备忘录上写下计划,可月底翻开一看呢,月初的任务还原封不动。我希望一有邀稿就立刻交货,这样就没有压力,可惜这个决心下了十年都没有达成,大概是我唯一的缺点。
” 优点缺点,他都不讳言。“我年轻的时候……”这样一感叹,他自己也笑出声来,“记性是很好的,看什么书差不多两遍就全部记住。这个特性现在就看报纸,细节姓名几乎过目不忘。”读书时,林夕主修翻译,刚毕业时还接过罐头说明的翻译,之后专心写词,英语鲜有涉猎。2000年香港独立音乐厂牌人山人海在柏林演出时,他翻译了部分的演出曲目,重拾旧技,“那是极品的翻译,”林夕表情认真,“I do mean it”的样子:“又合韵,又合英诗的体裁……功力还是在的。
” 如今回首,林夕说自己已经做了别人几辈子才能完成的事。几年前他开始研习佛经,人生从面回归到点,所谓修为,不过是一颗自由的心。“我很爱生命,第一我还没有享受够,第二我还没有贡献够,我比较快乐,是因为找到人生的一个方向。我觉得我已经看透了生死,因为我曾经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过一些属于我的东西,没有,也没关系。”
文章出處:VOGUE CHINA 2006 11月号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